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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集团

(600824)

  

流通市值:46.48亿  总市值:46.48亿
流通股本:10.54亿   总股本:10.54亿

诉讼、仲裁事项

公告日期 案件名称 原告方 被告方 涉及金额(万元) 案件描述 诉讼执行情况
2019-04-30货款纠纷上海天宝龙凤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李建钢;叶世兴;张德龙;浙江天宝坊黄金珠宝有限公司1633.62 2016年,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天宝销售)起诉浙江天宝坊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简称天宝坊)、浙江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李建刚,要求①天宝坊偿还天宝销售货款人民币16,336,200.00元,②天宝坊向天宝销售支付自2015年8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的逾期违约金,③中金公司、李建刚对天宝坊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017.03.28公告待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7.08.29公告 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8.4.18公告 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阶段。
2019-04-30货款纠纷上海天宝龙凤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李建钢;叶世兴;张德龙;浙江天宝坊黄金珠宝有限公司1022.09 2017年5月,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天宝销售)起诉叶世兴、张德龙,要求:1、叶世兴支付天宝销售货款人民币8,950,900.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1,270,000.00元(暂计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4月25日止),张德龙承担连带的还款担保责任。2、案件的诉讼费由叶世兴、张德龙承担。同月,天宝销售对该案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并提供现金担保人民币2,044,180.00元。法院已裁定冻结叶世兴、张德龙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220,9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2018-04-18货款纠纷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闵仁美1800.00 2015年12月,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典当)起诉闵仁美,要求:1、闵仁美立即清偿当金18,000,000元,2、闵仁美支付自2015年10月13日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倍计算的违约金,3、案件的诉讼费由闵仁美承担。
2012-10-27股权转让纠纷荷兰HAL亚洲投资公司上海益民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282.81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民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商投公司”)日前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荷兰HAL亚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HAL亚洲公司”)以益民商投公司未能及时将“红星”商标注册到合资公司上海红星眼镜公司名下给其造成损失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益民商投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人民币42,828,060元。为此,益民商投公司于近日提起了反诉, 2005年6月28日,益民商投公司与HAL亚洲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益民商投公司向HAL亚洲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海红星眼镜有限公司78%的股权,转让对价21414.03万元,转让价款分别以80%和20%的比例分两笔支付,同时协助合资后的红星眼镜申请“红星”商标。 为此,益民商投公司于近日提起了反诉,请求判令HAL亚洲公司向益民商投公司支付第二笔红星眼镜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2,828,060元。2014-11-28:益民商投(以下简称“甲方”)与 HAL 亚洲公司(以下简称“乙 方”)经协商一致,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签署了《和解协议》如下: 1、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沪二中民四(商)初字第 S10 号判决,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42,828,060 元;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22,761,391.63 元(包 括赔偿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利息损失人民币 2,755,791.78 元,以 及诉讼费用人民币 5,599.85 元)。 2、双方应在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分别通过各自指定银行 设立托管账户并订立托管协议,执行和解事项有关条款。 3、鉴于双方已签署了《和解协议》,益民商投拟向上海市高院申 请撤回上诉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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