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市值:118.28亿 | 总市值:118.77亿 | ||
流通股本:14.78亿 | 总股本:14.85亿 |
公告日期 | 案件名称 | 原告方 | 被告方 | 涉及金额(万元) | 案件描述 | 诉讼执行情况 |
2022-11-03 | 买卖合同纠纷 | 汕头市天億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 | 1567.62 | 因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以下简称“化工溶剂厂”或“被告一”)和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二”)与汕头市天億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億能源”)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天億能源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2022-11-03 | 买卖合同纠纷 | 汕头市天億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 | - | 原告;汕头市天億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一;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 被告二;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收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传票》和《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粤0507民初2833号,本案将于2022年12月13日开庭审理。天億能源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依据(2022)粤0507民初283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揭阳揭东支行营业部的账户68****90的银行存款124万元,实际控制金额124万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7日止;冻结被申请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在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账户80****47的银行存款31万元,实际控制金额11,819.41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止;冻结被申请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的账户12****96的银行存款82万元,实际控制金额0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止;轮候查封被申请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揭东县试验区206国道西侧地段房地产(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89号),查封价值以50万元为限,查封期限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叁年;轮候查封被申请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揭东县试验区206国道西侧地段房地产(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67号),查封价值以500万元为限,查封期限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叁年;轮候查封被申请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揭东县试验区206国道西侧地段房地产(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78号),查封价值以500万元为限,查封期限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叁年;轮候查封被申请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揭东县试验区规划土地[产权证号:揭东国用(1999)第0****1号],查封价值以277万元为限,查封期限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叁年。 | |
2022-09-2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林凤;杨宝生;杨腾 | 6400.00 | 因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一”)、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富实业”或“被告二”)、杨宝生(以下简称“被告三”)、林凤(以下简称“被告四”)和杨腾(以下简称“被告五”)与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东山支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农商行东山支行向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为:(一)判决被告一立即付还原告贷款人民币6,400万元以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二)判决原告对被告二提供其所有的抵押物在拍卖、变卖或折价款中对诉讼请求第一、四点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判决被告三、四、五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判决被告一、三、四、五支付原告本案律师代理费68,000元,并判决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本案有关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 | |
2022-01-0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杨宝生 | 1027.00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杨宝生 |